為進一步完善生育保險制度,近日,多地調整了生育保險制度,包括:
1.生育津貼上漲;
2.不孕不育帶入醫保報銷;
3.生育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醫保。
一.為進一步完善生育保險制度,近日,濟南市對生育保險待遇政策進行調整,職工醫保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等待遇均有提升,居民醫保參保人生育待遇同步調整。
本次生育保險政策調整對參保人計劃生育手術費和引流產的相關待遇進行了細化:
單位繳納生育保險的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實行按定額結算,實際發生費用低于定額的據實結算,超過定額的按定額結算。
有關費用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以下標準支付:
1.單位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懷孕4個月以下引流產的2100元,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引流產的2700元。
2.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生育津貼,懷孕滿4個月流產(含引產及死胎娩、取出)的,享受42天生育津貼;
3.女職工放置或取出宮內節育器的350元;因病情需住院取出宮內節育器(門診取環失敗、節育器嵌頓等)的2000元;
4.男職工絕育手術費1200元;復通手術費1800元。
同時,通知中也首次明確參保人退休后的節育、生育待遇:
單位繳納生育保險的職工,在其退休后,發生的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及生育分娩時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按規定支付。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其退休后生育分娩時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按在職時的標準執行。
二。國家醫保局,不孕不育將納入醫保
針對建議將不孕不育治療納入免費醫療的提案,國家醫保局近日答復,將逐步把適宜的分娩鎮痛和輔助生殖技術項目納入基金支付范圍,減輕不孕不育患者醫療負擔。
國家醫保局表示,醫保部門始終高度重視人口問題,已將符合條件的生育支持藥物如溴隱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藥品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提升了部分患者的用藥保障水平。
2022年8月,經國務院同意,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等17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提出要指導地方綜合考慮醫保(含生育保險)基金可承受能力、相關技術規范性等因素,逐步將適宜的分娩鎮痛和輔助生殖技術項目納入基金支付范圍。
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努力減輕不孕不育患者醫療負擔,提高醫療保障水平。
目前,國家中醫藥局正在編制健康中國行動中醫藥健康促進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鼓勵中醫醫院開設優生優育門診,提供不孕不育診療服務。
國家衛健委等相關部門也將組織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和中成藥用藥培訓、中醫藥健康教育,制訂推廣有關不孕不育治療的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推動中醫醫院開展不孕不育診療服務。